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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2-21 12:37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郑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郑社联字〔2022〕5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2022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0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或撰写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①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②论文类,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③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④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论文期刊类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原件一式2份;《申报表》纸质版一式2份,申报表装订在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著作的封面上;部门汇总填写《分类汇总表》和《合并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部门《分类汇总表》和《合并汇总表》电子版(以“部门名称+郑州市社科联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申报人数”命名)发至科研处邮箱。

    2.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各部门科研负责人须将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确认后,在其首页签署“已审核”字样,并将原件送至科研处复核后退回。

    3调研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不超过7人)。参评者每人限报1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

三、报送材料要求

    各部门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报送材料要按经济、文史、哲政、教育、社会分类汇总,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gl@hnuahe.edu.cn)。

    科研处办公室:英才校区党政服务大厅(教学楼121)

    联系人:张瑞娟

    联系电话:63515128  1598180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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