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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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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2018年度郑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2018-05-10 09:23  

根据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郑办〔2009〕40号)的规定,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和郑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于近期开展2017—2018年度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或撰写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①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②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理论文章;③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研课题、研究报告等;④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论文期刊类复印件一式3份(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

2.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一式3份

3.《2017—2018年度郑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1份

4.《2017—2018年度郑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

5.申报表装订在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著作的封面上,各部门必须按经济、文史、哲政、教育、社会分类汇总,然后将分类汇总表和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请各部门科研负责人在2018年7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按照要求统一报送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以“2017—2018年度郑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姓名”命名)发送到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科研处将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确认后退还原件。

2.调研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科研处将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核对确认后退还原件。

3.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

4.参评者每人限报一项成果,二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一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

科研处办公室:英才校区创业园201室

联系人:张新艳,联系电话:63515128

邮箱:hnmyjjxykyc@163.com

附件【附件2:2017—2018年度郑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17—2018年度郑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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